关于举办2016年武术进校园试点单位成果展示交流大赛的通知 |
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|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》的精神,大力推进《武术段位制推广十年规划》的实施,检验武术进校园试点成果,强化体教结合,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武术协会拟举办主题为“传承中华传统文化,争做阳光好少年” 2016年武术进校园试点单位成果展示交流大赛。请相关单位做好组队报名和参赛工作。
一、比赛时间
2016年8月16日-17日
二、比赛地点
江苏省太仓市
三、组织单位
主办: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、中国武术协会
承办:太仓市武术协会
四、参加单位
中国武术协会授予的15个武术进校园试点单位:黑龙江省、吉林省、河北省、河南省、陕西省、湖南省、福建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云南省,重庆市大渡口区、浙江省平阳县、海南省的万宁市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、屯昌县;以及中国武术协会特邀展示单位。
五、大赛内容
(一)比赛项目
1、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
小学组《旭日东升》;中学组《英雄少年》。
2、武术段位制
《长拳》二段、三段;包含单练和对联套路,可转换方向和队形。
(二)展示交流项目
集体拳术类;集体器械类。
六、参加办法
(一)以试点单位组队参赛,领队1人,小学组指导老师1人,学生12人;中学组指导老师1人,学生12人;每队最多可报27人。
(二)每队可报比赛项目两项,武术健身操1项,武术段位制1项;展示交流项目两项,拳术项目1项,器械项目1项。
(三)每队限报4项,性别不限,每项人数最多不超过12人,不少于6人。
(四)比赛器械、服装由各参赛队伍自备。
七、比赛办法
(一)本次比赛为集体项目赛。
(二)比赛项目采用《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》考评标准和《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考试办法》进行评分,满分10分。比赛时统一播放音乐。
(三)展示交流项目采用中国武术协会2012年版《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》。时间为2-4分钟,须配乐(自备CD或光盘),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,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.1分,未配乐者由裁判长扣0.1分。
八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比赛项目和展示交流项目分别录取,设一等奖20%、二等奖40%、三等奖40%,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。将在赛会期间评选优秀组织奖、最佳表现奖、进步奖等。
九、比赛日程
8月15日 裁判和队伍报到
8月16日 领队教练联席会、实习场地
8月17日 开幕式、比赛、座谈会
8月18日 比赛、颁奖、离会
十、报名与报到
(一)报名要求
1、请各单位将报名表加盖公章,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,于 2016年7月20日前,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青少部(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,邮编100029;联系人:刘洋;电话、传真:010-64912020、64912168)和太仓市武术协会中小学分会(地址:太仓市娄江南路68号新区3小;邮编:215400;联系人:陆炜;电话:13962601628),并及时电话确认报名结果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2、请各参赛单位报名的同时,报送本单位武术进校园试点期间所作的工作业绩和取得成果,需文字材料和视频,交流大赛期间将展示交流。
3、竞赛规程和报名表可从中国武术协会网站www.wushu.com.cn青少年活动部栏目下载。
(二)报到要求
1、各参赛队于8月15日报到。请于赛前30天登录中国武术协会网站www.wushu.com.cn青少年活动部栏目查看补充通知。
2、各参赛队报到时需将参赛学生的《体检证明》和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》原件上交组委会查验。
十一、仲裁和裁判
由组委会统一选派。
十二、活动经费
参赛队往返差旅费、交通费用自理。食宿费每人每天100元,不足部分由大会负担(最多每队27人),超编人员费用自理,标准间食宿每人每天300元人民币。
十三、其他
(一)运动员比赛服装和器械自备。
(二)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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